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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团

1999-06-0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肖玉华 我有话说

本报长春6月2日电(记者肖玉华)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今天在长春正式成立,高静等15位高级律师和法学专家从省长洪虎等领导手中接过聘书。省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团,这在全国还是第一家,标志着该省依法治省又迈出重要一步。

吉林省政府为落实“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决定组建法律顾问团,其主要职能是为省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办理委托法律事务。顾问团受省政府领导委托,对省政府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决定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对直属企业改革方案、重大经营决策以及重要财产及债务关系的变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参与工、商、农、林、水、外经、外贸、金融证券、知识产权、高教卫生、民族事务等具体工作的法律可行性论证等。

司法部负责同志对吉林省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率先组建法律顾问团给予积极评价。他希望顾问团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新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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